
在城市更新与乡村建设推进过程中,拆迁补偿始终是被拆迁人最关注的核心问题。不少人在拿到补偿方案后,直观感觉“金额低于预期”,却找不到问题根源,最终只能被动接受。事实上,据拆迁维权领域数据统计,90%的“补偿偏低”问题,并非源于政策本身,而是被拆迁人在流程中踩了“隐性陷阱”。本文结合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及地方实操规范,拆解3类高频“暗坑”,并提供可落地的避坑方法钱生财,帮助被拆迁人依法维护权益。

一、暗坑1:“模糊评估”藏猫腻,补偿基数被压低
拆迁补偿的计算基础是“房屋评估价值”,但多数被拆迁人对评估环节的关注度远低于补偿金额,这就给“低评”留下了操作空间,成为最隐蔽的“暗坑”。
这类“暗坑”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:一是评估机构选择不规范。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二十条,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,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、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。但实践中,部分征收方会直接指定评估机构,而这类机构可能更倾向于按照“最低标准”核算价值,比如忽略房屋的地段溢价、装修折旧外的增值部分(如自建房的院落硬化、附属设施)。二是评估范围存在遗漏。部分评估报告仅计算房屋主体面积,对合法的附属用房(如储藏室、车库)、地上附着物(如果树、水井)、装修装饰的细化评估缺失,或统一按“固定低价”核算,导致补偿基数被大幅压低。
更易被忽视的是“评估时点”问题。条例明确评估时点应为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”,但部分项目因推进周期长,会沿用几年前的评估数据,未考虑房价上涨因素。例如某城市2023年启动的拆迁项目,评估机构却使用2020年的区域房价数据,直接导致每平方米补偿差额达2000-3000元。
避坑关键在于“主动参与评估流程”:首先,务必要求参与评估机构的选定,保留协商记录或投票凭证,拒绝征收方单方面指定;其次,收到评估报告后,仔细核对评估范围是否包含所有合法建筑及附属物,重点查看《评估明细表》中装修、设施的计价标准,若发现遗漏或计价过低,需在收到报告10日内(部分地区为5日)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;最后,若复核结果仍不满意,可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,向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,通过专业第三方纠正“低评”问题。
二、暗坑2:“口头承诺”不兑现,签约后权益无保障
“先签字,后续补偿会给你补上”“额外给你加20万,但要先按这个方案签”——这类口头承诺是拆迁中的另一大“暗坑”钱生财,多数被拆迁人因轻信承诺而吃亏。
从法律层面看,拆迁补偿的核心依据是书面的《征收补偿协议》,口头承诺因缺乏文字记录,难以作为维权凭证。实践中,部分征收方会以“加快签约有奖励”“不签字影响整体进度”等理由,诱导被拆迁人在未明确所有补偿内容的情况下签字,后续却以“无书面约定”为由拒绝兑现口头承诺。更有甚者,在协议中设置“模糊条款”,比如将“过渡费支付期限”写成“按政策执行”,而非明确具体时长与金额,导致后续过渡费发放拖延或标准降低。
还有一种情况是“分户签约陷阱”。部分家庭在拆迁时涉及多套房屋或多人共有产权,征收方会分别与家庭成员沟通,承诺“给你家多算补偿,但需单独签字”,最终导致家庭成员间因补偿分配产生矛盾,且因协议内容不一致,后续维权难度极大。
避坑核心是“坚守书面约定”:第一,任何补偿承诺必须写入《征收补偿协议》,明确补偿方式(货币补偿/产权调换)、金额、支付时间、过渡费标准、安置房位置与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,拒绝“先签字后补条款”的要求;第二,协议中需注明“违约责任”,比如征收方逾期支付补偿款的违约金比例、逾期交付安置房的赔偿方式,避免后续维权无依据;第三,若涉及家庭共有产权,务必所有产权人共同参与协商,签订统一协议,避免因“分户签约”导致权益受损。
三、暗坑3:“时效忽视”失权利,维权错过法定期限
“拆迁补偿不满意,想维权却不知道该什么时候找谁说”——这种因忽视法定时效而错失维权机会的情况,是最容易被轻视的“暗坑”。
我国对拆迁维权设置了明确的法定时限,错过即丧失胜诉权。例如,对征收决定不服的,需在知道征收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;对补偿协议不服的,需在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(或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个月内)维权;若征收方在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拆除,需在拆除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。实践中,不少被拆迁人因“等待协商”“找关系沟通”等原因,错过时效,最终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。
此外,“复议前置”的特殊规定也易被忽视。部分地区对拆迁补偿争议设置了“行政复议前置”程序,即需先向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,对复议结果不服的,才能提起行政诉讼。若直接跳过复议程序起诉,法院将不予受理,导致维权流程受阻。
避坑重点在于“牢记时效节点”:首先,收到征收决定、补偿方案、评估报告等文件后,立即记录收到日期,明确时效起算时间;其次,若对补偿不满,在协商的同时,同步咨询专业律师,明确是否需要复议、起诉,以及对应的时限要求;最后,保留所有与征收方沟通的证据(如书面通知、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),避免因“证据缺失”或“时效过期”导致维权失败。
四、总结:避坑的核心是“懂政策、重流程、守时效”
拆迁补偿的本质是对被拆迁人财产权益的合理补偿,不存在“固定低价”的政策,多数“补偿偏低”问题源于对流程的不熟悉和对权益的忽视。
被拆迁人要避开上述3类“暗坑”,需把握三个核心:一是“懂政策”,通过当地政府官网、政务服务大厅获取《征收补偿方案》《评估规范》等官方文件,明确自身应享有的补偿范围与标准;二是“重流程”,主动参与评估机构选定、协议签订等关键环节,拒绝口头承诺,确保所有权益以书面形式固定;三是“守时效”,牢记维权的法定时限,及时通过复议、诉讼等途径主张权益,避免因“拖延”错失机会。
若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,通过法律途径核查征收程序的合法性、评估结果的合理性,依法争取应得的补偿。拆迁维权的关键在于“依法、及时、有据”,只有主动维护权益,才能避免“补偿偏低”的被动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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